各学院:
为加强和规范我校体育课重修的教学管理,做好本学期学生体育课程重修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重修对象
《体育Ⅰ》成绩不及格的学生
二、上课时间
第六周——第十七周,每周一至周三下午7-8节课。每周3次课,6学时,共修满30学时方可取得重修成绩。
三、上课地点
首次上课,需重修的学生在10月8日(第六周星期一)下午4:20,统一到关山校区东区田径场主席台下方集合,由授课教师安排具体上课地点。
四、教学内容
按照体育部关于重修体育课程的教学内容执行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需重修的学生穿运动服并带上学生证及校园一卡通到规定地点集合,参加重修;
2.需重修《体育Ⅱ》的学生,需参加下学期重修课程;
3.本学期其他时间,将不再受理重修申请;
4.轻工学院学生的体育重修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;光谷东校区其他学院本学期暂不安排重修;
5.如遇特殊情况,由授课教师统筹安排;
6.根据《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,重修不及格的,只允许再次重修一次。强烈建议同学们在第四学期前完成所有体育课程的重修,避免因体育课程不及格影响毕业。
联系人:成老师联系方式:027-87769121
体育工作部
2017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