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体育文化节
篮球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部
二、承办单位: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体育部
三、比赛时间:2013年4月15日——4月25日
四、参赛单位: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
五、参赛资格:
1、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。
2、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在读学生。
六、报名办法:
1、报名人数:每队运动员最多报名人数12人,教练1人,领队1人(必须是教师)。
2、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,注明领队姓名,运动员姓名、专业、班级,号码(4——15号)和班级,并附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一张。
3、纸质报名表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,于4月10日(星期三)前报送体育工作部刘喜林老师处,联系电话:15307118181,同时发电子版报名表到67983901@qq.com。
七、竞赛分组:男子组、女子组
八、竞赛办法:
1、分男子A、B两组和女子A、B两组,按两个阶段进行。
2、比赛按上年成绩,设4个种子队,抽签进入A、B组。
3、第一阶段各组按单循环进行比赛,小组前四名出线晋级。比赛分上、下半场,半场30分钟包干,每队上、下半场各有二次暂停,暂停时间1分钟;比赛最后3分钟不允许暂停。
4、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,A4vsB4,决出7、8名;A3vsB3,决出5、6名;A1vsB2、A2vaB1,胜者进入冠亚军决赛,决出冠亚军,负者进行3、4名决赛,决出3、4名。比赛分四节,净计时,每队上、下半场各有二次暂停,暂停时间1分钟,第四节最后三分钟,每队另有一次30秒短暂停。
九、录取名次:男、女组录取前八名,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。
十、纪律与处罚:
1、对在比赛中有辱骂对手、辱骂裁判行为的运动员,禁止参加余下比赛。
2、对在比赛中有打架斗殴行为的运动员,禁止参加余下比赛。
3、对在比赛中有打群架、罢赛行为的球队,禁止参加余下比赛,取消比赛成绩。
4、对在比赛中有弃权行为的球队,禁止参加余下比赛,取消比赛成绩。
十一、其它事宜:
1、第一阶段比赛在东校区田径场外塑胶场地进行,中午比赛时间为12:45,下午比赛时间为16:30,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。如遇雨天,比赛场次顺延。
2、第二阶段比赛在体育馆进行,时间另行通知。
3、定于2013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:00在体育工作部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、教练员、队长联席会议及抽签仪式,请各代表队准时参加。
十二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部。
体育工作部
2013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