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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第十二届体育节网球竞赛规程

    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3-13浏览次数:4667

     

  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体育文化节

    网球团体赛竞赛规程

    一、主办单位: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部

    二、比赛时间:2013年4月18日起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网球场举行

    三、参赛单位: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

    四、比赛办法:每场团体赛由5场单项比赛组成,比赛出场顺序依次为:第一男    双、女子双打、男单、混合双打、第二男双。

    五、组队办法:

    1、每个参赛队由领队、教练员及至少7名运动员组成(男生5名、女生2 名),    其中每场比赛可有一男一女兼项。

    2、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,参赛时需带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。如经查实有冒名顶替者,取消团体比赛成绩。

    六、竞赛办法:

    1、比赛分两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;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制。

    2、团体赛采用5场3胜制(第一阶段必须打满5场)。每场采用一盘制,双方打到局数6比6平时,抢七决定胜负。

    3、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: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决定名次,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,按两队相互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,若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,则按同一小组中净胜场数多少决定名次;再相等,则按净胜局数决定名次;仍相等,则按净胜分数决定名次。

    七、竞赛规则:

    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网球竞赛规则》。

    八、报名方法:

    1、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,纸质报名表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,3月28日——4月12日期间将报名表报送到体育工作部彭丹老师处,联系电话15071288950。同时发电子版报名表到293426993@qq.com

    2、参赛运动员和参赛项目变更:

        参赛名单变更需要在领队会前提交书面申请,可以调整已经报名参赛人员(含参赛队员和候补队员)。若资格审查结束,将不再接受新增参赛人员。

    3、4月17日中午12:50分在体育馆二楼会议室举行全体裁判员、运动员培训会议,并同时进行分组抽签(教练员或领队参加)。

    九、奖励办法:

    录取前八名,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。

    十、纪律与处罚:

    比赛期间凡出现弄虚作假,不服从裁判,打架,骂人、无理取闹等不良现象,将对参赛队进行严肃处理。

    十一、安全工作:

        1、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。

        2、运动员参赛前做好准备活动,预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
    十二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    十三、本规程解释权属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部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体育工作部

    2013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