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届体育节羽毛球竞赛规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3-13浏览次数:4757

 

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体育文化节

羽毛球团体赛竞赛规程

一、主办单位: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部

二、比赛时间:2013年4月18日——

三、比赛地点:校体育馆

四、参赛单位: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

五、比赛项目:男、女混合团体赛

六、出场顺序:混合双打、男子双打、女子双打 、 男子单打、女子单打

七、参赛资格: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。

八、参赛要求:

1、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男女运动员各5人。

2、所有参赛运动员不允许兼项。

九、报名办法:

1、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,纸质报名表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,于2013年4月13日前将报名表报送到体育工作部张长青老师处,联系电话:15972124577,同时发电子版报名表到293423668@qq.com。

2、4月15日中午13:00在体育馆二楼会议室举行领队教练员、队长会议,并同时进行分组抽签。

十、竞赛办法:

1、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进行分组循环,各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;第二阶段比赛进行交叉淘汰赛,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。

 2、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(前两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,决胜局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)

十一、录取名次和奖励:

录取前8名,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。

十二、规则及裁判员:

1、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。

2、裁判员由学生羽毛球协会选派,经体育工作部培训合格后执裁

十三、纪律与处罚:

比赛期间凡出现弄虚作假,不服从裁判,打架,骂人、无理取闹等不良现象,将对参赛队进行严肃处理。

十四、安全工作:

1、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。

2、运动员参赛前做好准备活动,预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
十五、本规程解释权归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部。

 

 

 

   体育工作部

 

2013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