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届体育节乒乓球竞赛规程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3-13浏览次数:4755

 

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体育文化节

乒乓球男女团体赛竞赛规程

 

一、主办单位: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部

二、比赛地点: 体育馆(乒乓球1、2、3馆)

三、比赛时间:2013年4月25日 ——4月30日

四、参赛单位: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,各参赛单位派男、女各5名队员组成参赛队。

五、参赛办法:

1、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,注明领队姓名,运动员姓名、专业、班级,纸质报名表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,于4月20日前报送报名表到体育工作部王祥老师处,联系电话:13006383803同时发电子版报名表到293460547@qq.com。

    3、4月24日(周三)中午13:00在体育馆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、教练员、队长会议,并同时进行分组抽签。

六、比赛项目:

    男女团体赛

七、比赛规则:

1、参赛队按ABCD四组抽签决定。

    2、比赛采取每场5局3胜制。

    3、比赛按三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,前2名的队伍出线;第二阶段,交叉赛A—C(A1—C2/ A2—C1)、B—D(B1—D2/ B2—D1),第三阶段,进入前4名的队伍进行单循环,按积分产生1—4名;进入后4名的队伍进行单循环,按积分产生5—8名。

八、参赛资格:

    运动员必须为在校学生,身体健康;

九、录取名次:录取团体前八名,计入体育节团体总分。

十、纪律与处罚:

比赛期间凡出现弄虚作假,不服从裁判,打架,骂人、无理取闹等不良现象,将对参赛队进行严肃处理。

十一、安全工作:

1、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。

2、运动员参赛前做好准备活动,预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十三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部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体育工作部

2013年3月12日